20260903・王家瑜/台北報導

藥局可買事後避孕藥 明年試辦

加強追蹤藥品流向 3725則留言表達疑慮 食藥署強調不涉個別民眾用藥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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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局可買事後避孕藥,食藥署預計明年初啟動試辦。圖為美國事後避孕藥示意圖。(美聯社)

事後避孕藥現為處方藥,食藥署今年6月預告修法加強追蹤藥品流向,引發外界反彈,預告期間湧入3725則意見,表達對於身體自主權等疑慮。此事也再度掀起事後避孕藥「轉類」討論,食藥署表示,預計明年初啟動試辦計畫,讓民眾可在藥局取得事後避孕藥。

 食藥署6月25日預告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草案,預告期已於8月24日屆滿,共收到3725則留言,大致分為4面向,包含列管事後避孕藥降低藥品可近性、身體自主權與人權疑慮、弱勢族群保護與藥品地下化風險,以及訴求與折衷配套建議。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感謝民眾提出的建議和訴求,但強調藥品追溯或追蹤系統,是要求「藥品許可證持有者」及「從事批發的販賣業藥商」申報藥品的來源及流向;「藥局」並非追蹤或追溯管理要求申報藥品流向的對象,因此無須申報藥品流向,更不會涉及個別民眾的用藥紀錄。

 針對民眾提議將事後避孕藥改為非處方藥,王德原表示,相關意見皆納入後續管理方向研議參考,現行規畫參考日本經驗,朝向「醫師處方」與「藥師指示」雙軌模式,盡快完成相關配套措施規畫,預估明年初試辦。

 王德原說,目前規畫配套是由符合資格的藥局、完成專業訓練的藥師提供藥事服務,且如經藥師評估民眾仍有醫師診療需要,必須同步轉介到合作的醫療院所,再由醫師診治並開立處方。

 藥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理事張文靜表示,食藥署近期將陸續針對藥師、醫護、一般民眾召開說明會,並確定試辦細節及配套,例如針對不同年齡或購藥情境,需有不同的標準處理程序,例如16歲以下須一律通報,以及針對非自願性行為、非預期懷孕等如何轉介等。

 張文靜提到,試辦計畫預計搭配追蹤機制,要求民眾購藥前至系統填寫資料,或由藥局藥師協助填報,系統會產生一組個人專屬碼,可供藥局和醫療院所追蹤其用藥情況,確保民眾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