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茶油摻陸籽賺暴利 2人被訴
低價進口混充台灣出品
檢調偵辦苦茶油致癌油案,意外查出威加國際業務部經理陳鐘秀惠,為降低旗下品牌「高仰三苦茶油」成本、賺取暴利,竟與茶籽供應商陳沅農聯手,長期自大陸進口低價苦茶籽混充,或委託代工廠製成苦茶油後不實貼上「原產地台灣」標籤販售,台北地檢署2日依《刑法》詐欺取財、商品虛偽標記罪起訴2人,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沒收近2000萬元犯罪所得。
同案威加公司實際負責人凃傑生、登記負責人金天麗、產品部經理蔡孟潔3人因不知情,獲不起訴。
本案源於7月29日食藥署接獲永豐餘生技主動通報,苦茶油產品檢出苯駢芘超標,追查發現該批苦茶油是永豐餘向威加下單。台灣高檢署指示北檢立案,查出威加為降低成本,涉嫌大量進口低價大陸苦茶籽混摻原料。
起訴指出,陳鐘秀惠負責威加旗下品牌「高仰三苦茶油」生產與採購,標榜原料為「100%台灣原生苦茶籽」,她自民國112年起至115年7月透過陳沅農,大量採購大陸產苦茶籽混合交由不知情工廠裝瓶,以「高仰三」品牌賣給不知情通路與大眾,銷售金額1362萬7876元。
113年8月,庭茂農業生技(NICE GREEN)欲委託代工苦茶油,陳鐘秀惠謊稱原料是「嘉義阿里山產」,致庭茂陸續購進750瓶黑心油,詐得37萬1250元。同年11月,永豐餘生技指定要台灣產苦茶籽,陳鐘秀惠與陳沅農竟設局演戲,親自帶領永豐餘員工赴嘉義阿里山鄉來吉村茶樹園參觀,謊稱陳沅農是茶樹園主人,永豐餘誤信簽約採購1萬瓶並出貨,詐得379萬81元。
檢方統計,威加公司販售這批標示不實的黑心苦茶油,不法獲利達1778萬9207元;而配合調度的供應商陳沅農從中獲利206萬79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