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新社宅標配冷氣 舊社宅自費
議員要求建立一致設備制度 都發局稱已核定建置方案 精進租賃方式解決
台北市新建的社會住宅將冷氣納入標準配備,但多數既有社宅住戶仍須自行負擔冷氣購置及安裝費用,形成「新社宅有冷氣、舊社宅自己處理」差異。國民黨議員詹為元指出,同樣都是社宅住戶,卻因住進不同社宅就面臨不同的入住成本並不合理。都發局回應,已核定社宅冷氣設備建置方案,也會持續精進租賃模式。
詹為元表示,目前北市社宅的冷氣大致分成3種形式,有些既有社宅住戶要自己買;有些則採「以租代買」,讓入住社宅的民眾透過分期付款方式使用冷氣,租期屆滿後設備所有權就歸住戶所有;新建或施工中的社宅,則把冷氣直接列為標準配備。
詹為元指出,現行「以租代買」僅部分社宅適用,對多數既有社宅住戶而言,仍須自行負擔冷氣購置及安裝費用。他強調,社宅租期具一定年限,住戶可能僅居住3年或6年,卻必須自行負擔冷氣成本,對原本即有居住負擔的家庭而言,形同雪上加霜。
詹為元也接獲民眾反映,入住社宅後自行購置及安裝冷氣,但租期屆滿搬離時,即使冷氣設備仍可正常使用,希望直接留給下位承租人使用,卻因現行規定而必須自行拆除,不僅產生拆裝成本,甚至可能導致堪用的設備被轉售、回收或報廢,造成資源浪費。
他表示,既然市府已經朝向把冷氣列為社宅標準配備,就不應維持「新社宅有冷氣、舊社宅自己處理」的情況,未來所有社宅都應該逐步把冷氣列為基本配備,市府再針對既有社宅提出分年、分階段的改善計畫,要求市府建立可持續、循環且全市一致的社宅設備制度。
都發局回應,去年已核定社宅冷氣設備建置方案,將依各社宅規畫設計及工程進度逐步推動。既有社宅部分,透過「以租代買」方案提供冷氣,涵蓋6處社宅、共計2543戶,媒合率11.52%,未來逐步擴大社宅範圍並持續精進租賃模式。至於退租冷氣媒合試辦半年僅1戶成功,因涉及設備品質、保固責任及價格等問題,未再擴大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