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要綁緊 避免毛寶貝亂竄
愛跑愛玩是狗狗天性,在鄉下有寬廣活動空間,都會區的狗狗多養在室內,等待主人下班才有機會出門溜躂,不少狗狗就像彈射出的橡皮筋,四處暴衝讓主人拉都拉不住,卻也衍生不少危險,新北市動保處統計今年至今逾200起動物車禍案,其中有3成就是飼主未繫牽繩,導致毛寶貝出門亂竄引發的意外。
動保處表示,板橋區日前發生一起飼主準備帶寵物出門散步,但疏失注意未綁好繫繩,由於狗狗太過興奮不斷暴衝,結果掙脫繫繩,一口氣衝到馬路上,不幸遭路過汽車撞上,幸好傷勢不重僅有前肢骨折,緊急送醫救治後已無大礙。
動保處也說,另一起意外則發生在三芝區,兩隻流浪犬在路邊休息,一輛汽車緩速靠邊打算停車,但駕駛疏於注意,直接輾壓到其中一隻黃白色浪浪,雖然浪浪沒有生命危險,但右眼球傷勢嚴重必需摘除,動保處依法對駕駛開出1萬5千元罰鍰。
動保處表示,當動物發生車禍時,動保處會先查證駕駛是否有「故意」或「過失」情形,若因動物突然竄出引發的傷亡,屬於「無法預防」狀況,駕駛未觸犯動物保護法規定,但若是明知前方有動物卻不閃避,或因駕駛疏於注意衍生動物死傷,則有觸犯動物保護法故意或過失傷害的責任。
動保處也說,反過來說,若飼主因未替寵物繫上狗繩,造成寵物失控暴衝,因而撞上或引發車禍事故,一旦造成汽機駕駛人車損或身體傷亡,肇事責任算在飼主身上,可能會臨臨刑法傷害、傷害致死或民事毀損責任。
動保處強調,馬路如虎口,民眾不要讓寵物自行出入公共場所或道路,若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也需由7歲以上的飼主陪同,並替寵物繫上牽繩等防護措施,才能避免毛寶貝發生意外,另一方面用路人駕駛汽機車上路,也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路況,一起維護動物福利和大眾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