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竟搶回車款逃逸 警3小時破案
29歲林姓嫌犯向雲林縣斗六市一車行購買二手車,拒絕張姓老板匯款要求,刻意以現金繳款,20日晚間交款時,向張噴辣椒水、毆打等,趁機強盜車款,由於張極力反抗,59萬車款被搶了21萬9000元,警方獲報後,循線在短短3小時便將林姓主嫌及陳姓共犯逮捕到案。
雲林縣斗六警分局21日上午宣布破案,追回被搶的21萬9000元贓款,雲林縣長張麗善特別嘉許警方追緝歹徒的效率,以及不眠不休的辛勞。
警方指出,張姓被害人的車行位於斗六市文化路上,林嫌(南投人)本身也是車行人員,向張購買一輛現代休旅車,張完成過戶手續後,要求林將59萬車款匯入帳戶,可是林卻強烈表示要以現金付款,約定20日晚間交付。
警方表示,林嫌和陳嫌及另1至2嫌犯共乘一部車到張姓被害人車行交款並取車,以預藏的辣椒水噴張並群毆張,趁機搶走車款,張奮力抵抗,混亂中千元鈔票散亂灑了一地,嫌犯搶走了部分錢迅速逃離,張被辣椒水噴傷了眼睛,手肘也受傷。
警方根據目擊者及路口監視畫面通知林嫌到案,並循線在台中市緝捕到共犯陳嫌,起出贓款,在短短3小時便逮到主嫌,依強盜罪嫌移送法辦,並持續追緝其他可能共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