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登記上路 18對預約

同性婚姻合法登記將在24日上路,市府至今已受理18對同性戀人預約結婚登記,民政局戶政科長顏耀明表示,各戶所已受理登記,但大法官釋憲僅針對「婚姻」討論,後續包括親權、繼承等議題,仍待中央相關配套出爐。
大法官2017年5月24日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為應給予同性婚姻平等保障,要求立法院在釋憲案公布日起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若無完成相關立法,同性伴侶可依循《民法》登記結婚,行政院訂定專法仍在立院討論,但本月24日大限已至,同性伴侶將可直接依民法登記結婚。
民政局統計,截至目前已有8對男性伴侶、8對女性伴侶,共18對同性伴侶向戶所預約登記,將在24日完成受理後,核發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正式成為一家人。
顏耀明表示,大法官釋憲僅針對「婚姻」討論,但相關的親權、繼承等問題都未提及,詳細配套措施,包括收養子女等都還沒出爐,目前同性伴侶只能先確立婚姻關係,後續待相關法令通過才能適用。
行政院目前訂定的專法中,相關配套都有規定,包括針對年滿18歲以上可適用,另也有近親、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禁止婚姻結合與重婚罪規定,另也可收養伴侶的血緣子女,並有同居義務、家務分擔、生活費等,目前仍在立院討論中。
顏耀明說,各戶政事務所目前都可以受理同性伴侶結婚登記,登記規定與男女婚姻登記規定相同,除了要攜帶身分證件,也須自備2名證人,戶所會在完成受理後,核發身分證及戶口名簿,確立兩人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