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馬少東教唆打殘揚昇小開 二審改判2年
揚昇高爾夫球場小開許浚緯,6年前在夜店被竹聯幫侯光耀等人圍毆重傷,檢方查出幕後教唆者是東馬建設富少闕毅航將他起訴,台北地院將闕男判處無罪,但高院調閱夜店監視器並比對通聯紀錄,發現闕男教唆傷害,將他判刑2年,因二審逆轉改判有罪例外可上訴。
同案被告、糾眾毆人的侯光耀北院判刑6年,高院痛斥他施暴手段形同暴民、橫行街道及店家,視法令無物,加重改判8年,共同下手施暴的謝俊達等人也都加重刑度,改判處3年8月到5年不等有期徒刑。
闕毅航與許浚緯都是建商富二代組成的「二代會」成員,但闕先前與對方因故積怨,彼此也互相不喜歡雙方有較勁意味,2012年11月3日凌晨,闕男找來侯光維召集人手打算教訓許,趁許男續攤到北市東區夜店「Spark」,侯帶著10多人闖入尋仇。
侯男先動手打許,接著一群人展開長達5分鐘的痛毆,許倒地不起才罷休,許送醫一度命危,經搶救後因腦部受創導致嗅覺全失。檢方偵結後,先將動手毆人的侯光耀等人起訴,並分案偵辦闕是否涉嫌教唆。
檢方調查時,闕毅航否認教唆毆人,卻拒絕測謊,檢方根據他與侯男的通聯,基地台地址及案發前闕在夜店與侯宣丞竊竊私語的監視器畫面,認定闕涉嫌教唆侯打傷許,依重傷害罪追加起訴闕男,併案法院審理,但北院將闕男判處無罪。
案經上訴,侯男辯稱因向許男敬酒,遭對方言語挑釁才毆人,但高院調閱夜店監視器畫面及手機通聯紀錄、內容發現,闕男發案發天接連飲宴喝酒後,打電話教唆侯男「教訓」許,但沒想到卻致許男重傷。
高院考量闕男就與被害人和解未明確提出,不宜失入量處過高刑度,免損及闕男和解空間及可能性,將他依教唆傷罪判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