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1林郁平/台北報導

性侵犯潛逃海外10年  押解回台歸案

34歲性侵通緝犯劉姓男子,涉嫌在2003年間,連續在桃園市以冒充幫派分子,鎖定速食店、網咖下班落單少女,以了解工作或上學情況為由,再冒充網友或友人搭訕,騙取少女信任,威脅性侵害得逞。6月再夥同林姓少年性虐待2名少女3小時,並強盜2女手機,導致少女身心嚴重受創。

警方將劉嫌緝獲後,法院判決劉嫌19年11月定讞,劉嫌隨即在2006年9月搭機潛逃澳門,並輾轉前往柬埔寨。刑事局駐越南聯絡官接獲柬埔寨警方及移民單位通知,劉嫌藏匿於柬埔寨金邊市,遂與柬埔寨移民單位合作,於本月6日成功將劉嫌緝捕到案,並於10日將他押解回台歸案。

警方調查,劉嫌在柬埔寨期間,為躲避追緝,學習柬埔寨語,偽裝成柬埔寨國民躲藏於金邊市,並連續與2名柬國女子同居,生育5名子女,並以打零工維生。劉嫌因柬國警方清查非法居留人士時,被發現為無合法證件的外國人士,經通報我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才查出他是遭判重刑的性侵通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