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6日陳抗箭在弦上 26條意見要與政府談

因不滿「遠洋漁業三法」罰金過高、政府護漁不力,上千漁民6日將北上前往農委會、立法院陳情抗議,但漁業署日前卻為此召開記者會,指責漁民「政治性操作」。對此,漁民怒批,漁業署愈是這樣貼標籤,愈是堅定漁民陳抗的意志。漁民自救會日前並總結出五大訴求及26條漁業改進意見,「要一條一條與官員及立委好好談」。
漁業署稱這次陳抗沒有業界龍頭參與,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回應,還不是因為地方漁民團體怕被秋後算帳,使得接受採訪者也不敢具名?並且,陳抗還需要什麼漁業龍頭,難道小規模的家計型漁業就不該被重視?
蔡寶興說,漁民支持打擊「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漁業(IUU)」,不反對管理,但主管單位不了解漁民需求、不探討漁民違規原因,只會將事情推給國際組織,漁業三法對非故意的違規採取重罰實為惡法,是漁民陳抗最大因素,政府應與漁民建立協調機制,降低罰鍰。
宜蘭縣漁民權益協會理事長吳逢玉也指出,海上作業沒有磅秤,回報漁獲量只能目測,但數量不符就被說是呈報不實;酒駕撞死人還可以3萬元交保,但漁民一有違規就要遭到重罰,輕者3萬、重者1200萬,漁業署簡直要讓漁民無法生存。
對此次抗爭行動,漁民自救會持續收集漁民意見,近日整理出五大訴求及26條漁業改進意見。蔡寶興說,26條意見要一條一條跟政府好好談,決議如何,就白紙黑字寫下來。
五大訴求包括,對漁業三法惡法應予修正;取消漁工逃脫6個月限制雇用之規定,以利漁船出港作業;維護主權,政府應派巡護艇強力護漁;漁業不可適用勞基法,應盡速訂定漁業專法;因船位、電子漁獲回報故障,原需一個月內返港修復,不符漁業經營效益,亦建請改為作業完畢返港修復。
26條意見則清楚羅列要求政府維護沖之鳥礁、八重山、太平島等周邊海域漁權,降低遠洋漁業條例罰鍰金額,漁獲回報准予更正資料,以及捕鯊無割鰭棄身便不予處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