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起 繁星推薦採計學業成績擴大到5學期
12年國教課綱108學年起實施,大學招聯會常務委員會今天通過,111年起,大學繁星推薦管道採計的學業成績計算範圍,111學年度起將從目前的高一、高二4學期,擴大到高三上5學期,現行國三生適用。
事實上,招聯會在10月16日召開教務長工作小組會議時,就通過111年起繁星推薦採計的學業成績擴大到高三上,今天常務委員會議只是確認了這個方向。
招聯會指出,由於繁星推薦管道是由高中向大學校系推薦符合資格的優秀學生,第一分發比序統一規定為「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而目前學測考的範圍是部定必修,過去高中端反應,學生因準備學測而荒廢高三上的課程。
為了回應落實高中學習完整,招聯會常委會今天決議,「繁星推薦」各學期學業總成績的計算範圍,由原本高一、高二4學期,擴大到高三上的第5學期。此外,「繁星推薦」招生時程將連動「申請入學」招生作業,由現行高三下3月份辦理延後到4月份。
招聯會常委會同時決議,111學年度分發入學管道使用學測成績的科目數,維持現行「至多2科學測」作為檢定科目,以避免最極端情況可能最多使用到9科的情況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