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20人被懲處前局長鹿潔身記大過
台鐵普悠瑪6432列車10月21日發生出軌事故,造成18名乘客死亡,交通部與台鐵局今日公布懲處結果,前局長范植谷、周永暉(現任觀光局長)2人各記過1次,前局長鹿潔身記1大過;現任副局長何獻霖與相關督導主管等17人,被記申誡至大過不等,無論懲處人數及層級都是史上之最。
交通部表示,今年12月21日行政院1021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小組公布之調查報告指出,本次事故非單一肇因所導致,且涉及組織、設備、程序、人員及環境等5個層面問題,其中「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良之組織安全文化」等組織層面的事故成因是屬台鐵局局長督導責任,因此,交通部召開考績會,決議就普悠瑪列車第一組2012年10月交車後之3位局長進行行政懲處。
交通部指出,歷任有關局長行政責任檢討,經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決議台鐵局前局長范植谷、周永暉各記過1次,甫卸任退休的前局長鹿潔身記1大過。
台鐵局則表示,經考成委員會討論,副局長何獻霖、機務處處長賴興隆、七堵機務段段長許佑存分別被記1大過,並調整職務。其他14名主管包括總工程司、副總工程司、正工程司、處長、副處長、科長、廠長、段長、副段長、處長、所長等,被記申誡1次至大過1次不等。
台鐵局說,再多的懲處都沒有辦法挽回18條無辜的生命、也無法彌補273位受傷旅客所受的創傷,更無法抹滅家屬們心中的傷痛,在此以沈痛的心情向不幸罹難者、受傷旅客以及家屬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對於家屬的補償及賠償問題,雖然有法定的權限,但是除了法令規定的補償之外,會主動協助家屬爭取更多的權益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