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紅包公定價」 政大校長告媒體敗訴

政大校長郭明政8年前以電子郵件邀人參加兒子的婚禮,內容提及請參加者分擔餐費,他不滿蘋果日報及中天電視以「規定紅包價」報導此事,憤而提告各求償500萬元,最高法院維持歷審判決,認定此事具有公益性且報導未侵害郭的名譽,判決2家媒體免賠定讞。
郭明政在2012年7月18日擔任政大法學院長時,他發電子郵件給同仁邀請參加他兒子的婚宴,內容為「沒空過來的請不要送禮」、「參加的請分擔一些餐費」、「1人2000,2人同行打七折2800,三人以上還是2800」、「如果這樣能形成一個範例,不也很好嗎?」
郭男不滿蘋果日報及中天電視將郵件內容,報導成「訂紅包價」、「強邀」賓客參與婚宴,提告分別求償500萬元,並要求在中國時報等四大報刊登道歉啟事。
歷審都認為,郭男邀約參加婚禮一事具有公益性及高度新聞性,媒體報導並沒有侵害其個人隱私,況且中天電視的報導只是稍加修改該電子郵件,並沒有毀損郭的名譽,判蘋果日報及中天電視免賠,郭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