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6林周義、游昇俯/台北報導

留住人力要緊民團推180天長照假入法

image
家總、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等團體發起連署,推動180天長照安排假入法。林周義/攝影

蔡先生13年來,先後經歷母親、父親的洗腎。隨著兩老身體越來越差,他只能不斷請假,最終離開職場。為避免類似事件發生,民間團體發起連署,推動30天+150天的長照假入法。勞動部回應,6月底前邀請勞資團體及專家學者開會討論。

根據勞動部推估,1153萬勞動人口中,約有231萬人因照顧失能、失智的家人影響工作,每年更有約13.3萬人因照顧而離職;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2017年調查發現,在職照顧者多為40至55歲中壯年(73%),其中44%擔任主管職位、37%年資超過10年,為職場的重要人力。

為避免職場人力因照顧而流失,家總、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等團體發起連署,盼比照日本「顧老假」模式,推動30天有薪假+150天彈性請假,共180天的長照安排假入法,目前已獲上百家民間團體、逾500位民眾連署支持。

家總副主任張筱嬋表示,長照假非以年來計算,而是以照顧歷程計算。舉例而言,爸爸失能時,兒子享有30+150天的長照假,安排合適的長照服務。幾年後媽媽失能,兒子亦能再度申請30+150天的長照假。

至於訂出30天有薪假+150天彈性請假的原因,家總表示,是為了讓照顧者在最混亂的第一個月獲得薪資津貼,尋找適合家屬的長照服務。安排成功後,若需處理臨時狀況、陪伴回診等,即可享有150天的彈性請假。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周道君表示,推動長照安排假入法,資方勞動力成本、有無員工可承接工作、財源等都需納入考量,衛福部將全力配合勞動部的後續討論。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目前日本給予失能、失智長者家屬有93天「顧老假」,請假期間由僱用保險來支付津貼,另外德國模式則是以長照保險來支應,但韓國、美國則是以留職停薪方式辦理,韓國就是90天無薪假,各國模式不同,勞動部會廣泛收集資料,6月底前邀集勞雇雙方及專家學者一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