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4徐養齡/竹市報導

太原第遭強拆 文資團體跳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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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暫定古蹟太原第除夕清晨遭突襲拆除,文資保護團體23日前往該宅前表達抗議。(徐養齡攝)

 被列為暫定古蹟的新竹市溫宅「太原第」,四合院建物在除夕清晨偷偷被夷為平地,引起文資保護人士強烈不滿,23日到太原第前拉白布條陳情,要求市府積極擬定行政保護對策。

 文資審議委員會昨先赴太原第實勘,隨即召開會議,邀集提報人、所有權人代表、利害關係者表達意見,並開放公民陳述,審議結果認定該宅主要結構皆已被破壞,無文資價值構件,決議維持「暫定古蹟」身分。

 「如今亡羊補牢為時不晚!」包含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竹塹文化資產行動前線等數十個文資團體發表聯合聲明指出,新竹市府應依照《文資法》積極擬定暫定古蹟的保護與溝通對策,讓私有文化資產潛力標的一旦進入正式審議程序,可受完整保護,避免強拆憾事發生。

 俗稱太原第的溫金潭古厝,為傳統閩南雙落家雙護龍大厝,約建於清末或日治初期,1935年修建成現況,內外建築工法細膩、完整,已不易再現,今年元月底被文化局列為暫定古蹟,原預定昨天召開文資審議會審查其文資價值,不料在除夕清晨遭怪手拆毀,文史軌跡頓時化為烏有。

 據悉強拆始末,是因該宅後代傳人疑有意將土地賣給建商,唯恐太原第真成了古蹟就無法施工開發,因此在年前以1萬5000元委託怪手業者拆除,業者事後被警方約談,供稱是受溫家人委託,但溫家代表警詢時皆行使緘默權。

 文資保護團體痛心指出,太原第具有文史保存,被列為暫定古蹟審議期間形同古蹟,不得擅自拆除、破壞,蠻橫拆除行徑,等於直接打臉剛修法的《文資法》,應予以重懲。

 文資審議委員會昨另請文化局依據《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重大災害應變處理辦法》,先進行調查及構件清點,依《文資法》103條、104條辦,並一律駁回本案基地都更大樓新建的事業計畫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