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2李金生/金門報導

金門2人涉賄 檢提當選無效

金門金城鎮代當選人張含麗、金寧鄉代當選人莊振源涉嫌透過樁腳以每票3000元買票,金門地檢署21日向金門地院提起2人當選無效之訴。

檢方以張含麗涉嫌透過樁腳以每票3000元向6名選民行賄,莊振源也透過樁腳以每票3000元向10名選民行賄,涉有選罷法的投票行賄罪嫌,而本於公益代表人之身分擔任原告,向法院對2人一併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檢方在縣選委會公布當選人名單後的30日法定期限內,先行對他們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並就刑事部分牽涉對象可能更廣,證據講求更加明確的行賄罪嫌,繼續深入偵辦。

檢方表示,選前檢警調已掌握偵辦多起賄選案件,選後陸續又有落選人和一般民眾提供賄選情資,目前仍在過濾調查中。至於遭檢舉者的參選層級,因涉偵查不公開原則,目前不便透露。

依現行訴訟規定,張、莊2人若經判決有罪,2審定讞即不得再審,以1、2審各需半年期程計算,最快1年內即喪失代表資格;後續遞補者的得票數,依法需達「吊車尾」當選者最後1人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