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2廖素慧/嘉市報導

贊助廟會亂放炮 挨罰42萬

平均1支炮代價2100元

 陳姓男子去年11月間在嘉義市區參加廟會活動無照亂放炮,警消起獲195支高空煙火的空炮管,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的4項規定,嘉義市政府消防局依罰則開罰至少42萬元罰款,平均1支炮的代價約2100餘元,籲請民眾年節期間不要亂放炮以免挨罰。

 警消調查,陳姓男子於去年11月17日從高雄載運大量爆竹到嘉義市,贊助一間名廟的廟會活動,在中央廣場大張旗鼓放炮,助長廟會活動聲勢震天響,卻也惹來民怨,被民眾舉報疑似有火星掉落民宅,險釀火災。

 警消獲報到現場查緝,放炮的人已不見人影,現場遺留大批空炮管,經鑑識是法定列管的高空煙火的殘骸,清點數量6吋大口徑炮管15支、3吋小口徑炮管180支,共195支全數查扣作為證物。

 警消調閱路口監視器,鎖定可疑小貨車及駕駛,通知陳姓男子出面說明,陳男坦承開車載送炮竹並施放,辯稱是為廟會活動炒熱氣氛而贊炮。

 嘉義市政府消防局表示,高空煙火是列管的專業爆竹煙火,運輸、施放都必須申請通過,未申請各開罰30萬、6萬,施放高空煙火必須投保、放炮者須具備證照,未投保、無照各罰3萬,陳男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上述4項規定,開立4張罰單,將合併處罰42萬元至210萬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