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6賴佑維/桃園報導

潛水夫控罹病遭解僱 中油不卸責

 前中油潛水夫朱炳昌1998年招考進入中油工作,並負責潛入海底3、40公尺檢修海底輸油管線。但他指控,中油未提供減壓倉,導致他罹患潛水夫病,甚至還遭公司解僱,為此告上中油,要求恢復僱傭關係。

 朱炳昌說,自己一直從事潛水夫行業,但在中油任職前,工作不穩定,常常夏天做不完、冬天沒工作。因此1998年中油招考,決定進入中油,希望有較穩定的工作。當時有發現公司未提供潛水夫執行作業完畢後,可以讓身體得到休息的減壓倉。他說,因為怕沒工作,根本不敢反映,公司高層也不懂,只能將就。

 朱男補充,當時薪水加上獎金,月領約12萬,也因此在蘆竹買房,房貸每月約1萬7000元,後來罹病遭到解僱,妻子因此離異,無法工作下,只好忍痛賣房。

 他又說,2011年遭檢驗出罹患潛水夫病,就已經很擔心,後來2015年員工檢查,醫師建議進行潛水限制,就被公司告知暫停潛水業務,沒想到隔2年就被說不再續簽。朱炳昌說,雖然自己是1年1聘,但是該有的福利都有,因此不認為自己是契約工。

 對此中油公司回應,因朱男身體不適合潛水作業,在2015年曾經調整工作職務。但他無法勝任,才解除勞動契約。

 另外,此案已進入司法訴訟程序,應由公正法院為本案之判斷,亦會依照法院判決行事,絕不推諉責任,但也不會便宜行事,損害公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