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5蔡雯如/新北報導

外來種綠水龍 去年捕獲321隻

影響生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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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種綠水龍近年遭到棄養情形逐年增多,新北市農業局2013年啟動「獵龍計畫」,去年一口氣捕獲321隻,占計畫啟動以來的20%。(新北市農業局提供/蔡雯如新北傳真)

 外來種綠水龍近年遭到棄養情形逐年增多,對生態平衡影響巨大,新北市新店、林口、八里區都有足跡,由於牠繁殖快速、捕捉不易,農業局2013年啟動「獵龍計畫」,去年一口氣捕獲321隻,占計畫啟動以來的20%。農業局表示,綠水龍出沒地點未擴散已有效控制,但因繁殖力強,要完全移除仍不容易,將持續推展計畫。

 綠水龍幼時外觀可愛,常被當作寵物飼養,但長大後體型最大可增至90公分,且外型也變樣,因此曾引發一陣棄養潮。農業局指出,綠水龍為肉食性動物,被棄養至野外後,許多體型較小的原生物種易被吞食,由於綠水龍善於游泳,爬樹能力也相當強,因此並不容易捕捉,且綠水龍1年可生產5次,繁殖能力驚人。

 為了徹底清除綠水龍,農業局委託中華民國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向高世老師團隊執行獵龍計畫,執行8年以來共移除1585隻,在新店安坑、林口紅水仙溪重點區域捕捉,也使各區綠水龍數量明顯下降,為了加強捕捉,農業局2018年起也向中央爭取補助,每年投入40萬元聘請更多人力除龍。

 農業局表示,市府已長期累積清除經驗,對於綠水龍習性環境等特性已較能掌握,因此近兩年來捕獲數量都維持在300多隻,效率大幅提升,而去年捕獲的321隻綠水龍,有約5成為一年生的幼體,加上亞成體占約7成,顯示成體數量已有效控制,沒有擴散。

 農業局說,中南部也有綠鬣蜥等危險外來種,嚴重危害本土生態,中央前年已針對綠鬣蜥公告修正「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人工飼養、繁殖陸域野生動物種類」,要求飼養民眾須向地方政府登記,否則可處1萬至5萬元罰鍰,但綠水龍目前仍無相關規定,因此建議中央也須納入,遏止棄養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