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親職假 放寬至子女8歲前使用
與育嬰留職停薪並行 可按「小時」申請
親職假有譜?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2日邀集數名立委召開記者會指出,再次提案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擬把「育嬰留職停薪」改成與「親職假」並行,放寬至子女8歲前使用,並可按「小時」申請、共用最多180天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甚至緊急時還可以於前1天請假。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表示,據勞動部調查,超過8成受僱勞工、近5成企業認同放寬以「日」或「小時」使用育嬰留職停薪,且在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國家報告指出,育嬰假制度仍然僵化,建議研究並參考國際經驗,以設計永續和彈性制度為目標,改善現有的育嬰留職停薪制度。
彭婉如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綠紅表示,此次提案的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新增「親職假」並與育嬰留職停薪,可以「小時」申請,並放寬至小孩滿8歲前,而「親職假津貼」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計算,讓家長有彈性、靈活的有薪假兼顧工作與家庭。
針對勞動部提出「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林綠紅認為,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性質中斷契約,因此還涉及勞保、健保加退保等問題,仍應透過修法才能處理。
立委范雲提及,勞動部雖近日提出試辦計畫,但試辦計畫要求育嬰留職停薪試辦以「5日」或「7日」,卻限制申請3次,提醒勞動部應規畫落實政見,才能解決生育率問題。「政府不應該再逃避了」,立委洪申翰說,此修法不只涉及勞動部,也包括衛福部、產業部門等,呼籲應正視此需求。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說,3月提出「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後,目前有包括公營事業、政府機關、銀行及大型製造業等逾10個事業單位表態參與,將透過試辦計畫蒐集可能會遇到的問題,也尊重立委提出的修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