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7謝明俊/苗栗報導

苗建155槍充電樁 首期進度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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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爭取公路局預算補助建置路邊停車收費管理平台暨電動汽車充電樁建置計畫,工程分為2期,共將建置155槍充電樁,第1期工程主要集中在頭份市、竹南鎮及苗栗市,共建置107槍充電樁,現已完成8成建置。(謝明俊攝)

 為達2025淨零碳排目標,苗栗縣政府爭取公路局預算,補助建置路邊停車收費管理平台暨電動汽車充電樁計畫,工程分為2期,共將建置155槍充電樁,第1期工程集中在頭份市、竹南鎮及苗栗市等共設107槍充電樁,第2期工程則以觀光景點為主,共建置48槍,目前工程進度都照規畫實施,在測試完成後依續開放提供民眾使用。

 苗栗縣政府為配合2025淨零碳排目標,積極爭取公路局補助,在縣內公有停車格建置路邊停車收費管理平台及電動汽車充電樁工程,第1期工程為5916萬元,其中公路局補助3250萬餘元,其它由縣府自籌配合款。收費管理平台系統已與頭份市、苗栗市及竹南鎮現有平台完成整合,工程已完工,另也設置107槍充電樁,目前進度已達8成,建置地點包括苗栗市32槍、頭份市28槍、竹南鎮25槍、後龍12槍、卓蘭4槍、公館2槍、通霄1槍、獅潭3槍。

 第2期工程預算為3358萬餘元,其中公路局補助2204萬餘元,擇訂各鄉鎮觀光遊憩區設置48槍充電樁,包括慢充32槍、快充16槍,充電樁設置地點包括頭份市童話公園、頭份市藝術公園、竹南鎮獅山公園、通霄鎮日落大道、 大湖鄉公有停車場、獅潭鄉汶水老街停車場、苑裡鎮灣麗公園、南庄鄉南江水岸等。

 縣府已於去年5月16日向台電申請設置用電,由台電施作外線,待充電樁位置及充電樁設計完成後,且後續送電、設備測試及試營運作業等測試無虞,將依續開放民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