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除籍證明 4類人具結暫免
游智彬「投案」諷移民署淪為政治鬥爭工具

針對近日延燒要求陸配3個月內繳付喪失原籍證明政策,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10日在例行記者會指出,可針對4類人員給予具結暫免繳付,包含因政治宗教導致赴陸有人身安全風險;重大傷病因素無法前往;10年未曾去過大陸;台商在陸出生子女從小返台、未曾在大陸設籍者。
梁文傑說,之後還會持續蒐集可能特殊情形,但強調只是暫緩、不是豁免,如具結之後被發現去過大陸,仍會要求繳付。另就新黨副祕書長游智彬的爭議。梁文傑表示,游智彬是在2004年前入籍台灣,且已去大陸辦理除籍文件。游智彬的情形也不是唯一,還有幾位比較知名的陸配都是在2004年前入籍者,也都回大陸申請了。
針對可具結4類人如何舉證,梁文傑說,有人身安全例如練法輪功者,還需要協會、同修的證詞,確定有參與且被威嚇過等證明;重大傷病患者就看醫生證明;至於10年內是否去過大陸,主管機關都有資料。
梁文傑表示,從2004年修正兩岸條例第9條之1、建立單一身分制後,明確規定取得台灣身分不能同時擁有大陸戶籍。如選擇台灣就要提供註銷大陸戶籍證明文件,當時也提供6個月的過渡期。
梁文傑說,有些人可能不知道2004年法律有變更,但人民不會因為不知道法律而免除義務,只能從人道角度幫忙解決,但與法律須取得平衡。他表示,這波先從因疫情期間不便回大陸的陸配開始,目前發函約1萬2000多份。
游智彬昨至移民署前抗議,他諷刺地說:「我現在來投案,我確實擁有中華民國的戶籍。」強調自身並無大陸戶籍,譴責民進黨製造對立,移民署淪為政治鬥爭工具。移民署表示,經查游確實未有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的紀錄,依法通知補繳相關證明文件,請其盡快辦理,以免影響權益。
國民黨團則呼籲賴政府,不要為了政治鬥爭,拿陸配、新二代祭旗,黨團副書記長陳玉珍更直言,民進黨政府懷疑陸配、新二代對國家不忠誠,難道是在清洗人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