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6廖素慧/嘉市報導

嘉市個案變更 北港路開發露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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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規畫開發北港路兩側,面積約209公頃。(嘉義市政府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義市長黃敏惠15日率市府團隊出席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獲同意以「個案變更」續推「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嘉義市新都心地區)案」,但國土署認為17年來計畫屢次修改,變動大,必須重新公開展覽,並通過嘉義縣市聯合都委會審議。

 嘉市府以「個案變更」推動開發北港路區兩側土地多年,去年內政部卻要求與嘉義縣共商以「區域通盤檢討」推行,市議員張秀華痛批「中央邊緣化嘉義市」,此次獲同意續辦個案變更,張秀華肯定市府努力,讓北港路開發露出曙光。

 黃敏惠15日出席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主持的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76次會議,力主以「個案變更」推動北港路開發的重要性,獲得大會決議維持「個案變更」繼續相關程序,突破關卡,她表示,市府會努力加速推動後續的程序。

 市府規畫開發面積約209公頃,有產業專用區、商務與經貿會展、社會住宅、完善的水綠廊帶與道路系統,導入智慧科技與永續城市理念,打造新都心。

 國土署則指出,此案橫跨嘉義縣市,計畫內容與17年前公開展覽內容變動很大,原先擬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轉變為以產業專用區55公頃為主,產業商務專用區19公頃、產業生活專用區39公頃為輔,市府必須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重新辦理公開展覽。

 此外,提請嘉義縣市聯合都委會審議通過,並依2022年個案變更精進措施補充相關資料,再提報內政部都委會續審。

 嘉市府還須在計畫書內敘明變更理由、具體事業及財務計畫、辦理時程與急迫性及無法納入該地區通盤檢討辦理等資料,後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