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7洪榮志/台南報導

準備庭翻供 台鹽綠能弊案 陳啟昱拒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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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鹽綠能弊案召開準備庭,在押的前台鹽董事長陳啟昱提審時,否認有違法犯意。(本報資料照片)

 台鹽綠能弊案16日台南地院首開準備庭,在押的前台鹽董事長陳啟昱先前曾在法院羈押庭認罪,但提審卻又改口否認。陳啟昱強調,當初是為求交保才認罪,如今否認是為替自己爭得公平審判的機會。法官諭知5月25日下午續行準備程序,並針對是否延長羈押開庭訊問。

 台南地檢署認定陳啟昱、前台綠總經理蘇坤煌及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晁暘開發及偉珵開發負責人戴妤倩等5人,涉嫌以非常規交易模式利益輸送及分潤獲取不法利益,造成台鹽及台綠損失3億9636萬3486元,全案今年2月27日依涉犯《證券交易法》、《公司法》等罪嫌起訴,並以陳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12年。

 全案移審後,在押的陳啟昱於地院開羈押庭時,曾坦承犯行,但昨天翻供否認;他強調,移審時為求交保,曾問律師是否有機會?律師認為只有承認才有機會,為了交保才認罪,但事後卻未獲保釋。

 陳啟昱還說,收到起訴書後發現檢方起訴內容與事實不符,相關證據也浮現,為替自己爭取權益才否認有主觀犯意,希望能夠受到公平審判。

 針對檢方起訴指他曾向另名被告蘇俊仁要求分潤40%,陳啟昱說,土地開發需要很多人一起努力才能完成,他曾任高雄市副市長、立委、高雄市議員,自認可以在開發工作提供協助,才要求分潤,雙方並沒有文字協議,他只是口頭要求蘇,如鴻暉有盈餘,經扣除成本、開銷後的淨利40%應分潤給他,但蘇沒有同意。

 陳啟昱強調,檢方發現鴻暉國際曾陸續匯款4910萬元給他,這是因為他替友人做保,並將支票借給對方,卻因對方倒債受拖累造成財務危機,他擔心台鹽董事長職務也出問題,才向熟識的蘇俊仁借錢周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