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7郭良傑/台南報導

自肥千萬 台南地區農會前總幹事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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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區農會前總幹事楊憲仁涉收受員工浮報溢繳收回的獎勵金1千多萬元,被台南地院依背信罪判刑1年9月,緩刑5年。(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台南傳真)

 台南地區農會前總幹事楊憲仁被控從2012年起要求員工浮報獎勵金再繳回給他,並將自己的獎勵點數核定到最高來「自肥」,收受員工繳回獎勵金共1136萬9750元,因坦承犯行及繳回犯罪所得,台南地方法院依背信罪判刑1年9月,緩刑5年,判刑確定後向公庫支付100萬元。

 楊憲仁因涉及此背信案,未參與今年2月台南地區農會理監事改選及總幹事遴選,交棒給兒子楊緯民,因掌握大多數會員代表及15席理事,楊緯民順利當選總幹事。

 台南地檢署去年9月指揮調查局南機站偵辦,查出65歲的楊憲仁當時身為台南地區農會總幹事,卻在發放員工獎勵金,核給業務點數時,都給自己最高的210點,核給其他員工業務點數僅0.024點到10多點不等。檢方查出,台南地區農會員工100餘人,歷年總獎勵金高達13%至23%都歸楊憲仁領取,他個人從2012年以來,領取高達5000萬元以上獎勵金;還以溢發為由要求員工繳回,繳回的獎勵金中飽私囊共達1136萬9750元,嚴重侵蝕農會盈餘。

 判決指出,楊憲仁偵查中坦承犯行,亦自承利用員工升遷時收錢,曾有員工為升遷交付他20餘萬元,可見他長年把持該農會,未能廉潔自持,操守不佳,敗壞職場風氣,素行難認良好。法官認為,員工懼於楊憲仁掌有人事、獎懲權而不敢不從,他竟仍大言不慚稱是員工自願繳回,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判刑1年9月,以示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