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府拆違法罷免看板 檢方查辦

雲林縣府交通工務局上月28日接獲四湖鄉公所轉民眾檢舉,該鄉中正路被搭設大型廣告物妨礙駕駛人視線,交工局根據架設位置判斷侵入道路範圍公有地及使用路燈及電桿派工拆除,3日引起軒然大波,因該面看板是罷免丁學忠的廣告,雲林地檢署指揮警方偵辦。交工局長汪令堯強調依法行政,請罷免團體勿政治化。
該面看板是雲林縣議員顏嘉葦聲援罷免行動請人於四湖鄉縣道155線與雲136-1路口所架設,鷹架矗立於在水溝加蓋上。罷丁民眾2日發現該看板不見報警,前立委蘇治芬也立即於臉書貼文「報告賴總統、卓院長、警政署長我們的帆布被消失了,我們的大看板憑空不見了,連鷹架都被拆光光,屍骨無存,這裡是有法治的台灣,雲林不是黑道的故鄉」。
雲檢獲報後指派檢察官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台西分局及刑事警察大漏夜追查,3日查明該看板是由雲林縣政府交通工務局執行拆除作業。
雲檢指出,交工局的拆除行為是否符合相關行政法規規定,有無涉有刑事不法,後續將會進一步查證釐清,以確保行政行為是在法律容許範圍內進行,絕不容許違法破壞選舉罷免自由情形發生。
汪令堯指出,該案是從四湖鄉公所轉民眾的檢舉案,架設位置已侵入道路範圍公有地及使用路燈及電桿,違反相關規定,該廣告物位於路口10公尺範圍,屬於即報即拆的違規廣告物,縣府依法予以拆除。
他強調,該局根據雲林縣懸掛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等5個條例及管理規則,6月28日拆除該違規廣告物。違法建置的廣告看板,不分黨派,一律依法行政,請罷免團體勿政治化,意圖栽贓公部門,陷依法執行的公務人員於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