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毆死啃老兄 母求情輕判3年

台中市45歲游姓男子2024年1月因不滿長期啃老的哥哥持碎玻璃瓶攻擊母親,持球棒猛毆哥哥20多下致死,檢方依家暴殺人罪起訴。游母曾於庭審時悲痛泣訴,小兒子是「為了阻止哥哥、保護我」,請求法官輕判。台中地院14日一審宣判,法官考量游男自首且其情可憫,依家暴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游男與父母、哥哥同住,不滿哥哥長期嗜酒,常向父母伸手要錢、暴力相向,兄弟感情不睦。游男去年1月晚間8時許工作結束返家,發現哥哥向母親要20萬元未果,砸毀神明廳、窗戶、電扇等物品,更持碎玻璃瓶攻擊母親,氣憤之下持球棒猛毆哥哥20多下,哥哥倒地不起,送醫急救不治。
台中地院6月開庭審理時,傳喚游母出庭,游母淚求法官輕判。她表示,大兒子向家中討錢20多年,甚至房子也被拿去抵押700萬元,至今還在還款。小兒子早上在印刷廠上班、晚上又開計程車,月收入3萬多元,一半都拿來補貼家用,犯下此行是「為了阻止哥哥、保護我」。游母還說,小兒子收押期間,家人為了還款只能到處借錢。
檢方起訴時認為游男為保護母親犯下罪行,但應在哥哥倒地時停手,仍持續攻擊,雖為情緒失控但殺意明確,向法院具體求刑6年。
台中地院昨審結,法官考量游男犯案後留在現場,並主動接受調查、裁判,符合自首要件。加上游兄長期對父母索取金錢無度,家人對其家暴行徑深感害怕與無奈,甚至連安身立命的房子也被抵押,反覆承受游兄情緒勒索與家庭暴力,游男不堪其擾釀成此悲劇,犯後深感愧疚與悔悟,父母亦在審理中表示希望對游男從輕量刑,情堪憫恕,給予減刑,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