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廢除許可 和山光電擬告高市府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光電場挖禿51公頃山坡地引發爭議,高雄市長陳其邁為此震怒,函文要求中央主管機關廢除光電場相關許可後,經濟部能源署火速廢除和山二期施工許可。業者日前寄出存證信函,揚言對高市府提告求償;高市府18日回應,對業者行動不予評論,但對方當務之急應為恢復植生及防汛措施。
和山光電案因違反水土保持規定、光電板設置規模超出內政部核定範圍,引發地方強烈反彈,陳其邁更震怒函文中央,要求能源署撤銷許可、終止開發。能源署6月針對業者違法在未核准區域執行光電施工裁罰150萬元,並廢止和山光電二期施工許可。
由於業者不堪巨額損失,已寄出存證信函,欲對高市府提告求償,主張其光電工程均依法申請,即使有相關缺失,也應給予改善期限,而非片面直接廢除許可,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不排除向高市府求償損失。高市府昨證實,已收到業者寄送的存證信函。
高市府水利局表示,對業者欲採取法律行動不予評論,但該光電場水保計畫第二期於2025年2月開工,在4至6月期間即3次被查獲未依核定計畫施作,且經高市府公告後仍未於限期內改正;此外,業者在不可開發區施工導致水土流失情形,市府除依法開罰外,也廢止其第二期水保計畫並限期復原植生。
高市府經發局則強調,和山太陽能光電場計畫因施工工程違反相關規定,造成土砂流出基地,而導致水土流失的情節重大,業者當務之急應為恢復植生及防汛措施,以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及維護環境生態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