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 單一自住現值基準185萬 6.5萬戶適用1%優惠稅

房屋稅2.0新制已於今年5月首次開徵,新竹市於今年7月14日公告明年期房屋稅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為185萬6600元,經估算目前約有6萬5754戶可享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提醒民眾如果符合自住用房屋條件,應於2026年3月23日前提出申請。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所謂「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戶自用住宅,且無出租或營業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完成戶籍登記者,即可適用1%的房屋稅優惠稅率。
若符合條件但房屋現值超過財政部公告的基準金額,則適用1.2%的自住住家用稅率。未完成戶籍登記者,則以非自住稅率課徵,稅率從2.6%至4.8%不等,最高差距可達4倍,建議民眾提早規畫。
稅務局指出,115年期房屋稅課稅期間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將於2026年5月開徵。
依財政部公告,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優惠稅率適用標準,是根據各縣市當期課稅起始日,將符合資格的自住房屋現值排序,取前1%作為基準。
新竹市經排序結果,115年期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以185萬6600元為基準,約有6萬5754戶可適用1%的優惠稅率,超過該基準的664戶,則按1.2%課徵。
稅務局提醒,符合資格但尚未辦妥戶籍登記的民眾,應於明年3月23日前完成登記並提出申請,方可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避免被列為非自住而增加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