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9周麗蘭/雲林報導

雲林 房東不續租 水淹房間餓死兔子

惡房客 將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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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鎮一名女惡房客不滿房東不續租,竟破壞租屋處洩憤,還把兔子餓死讓房東處理。(民眾提供/周麗蘭雲林傳真)

 雲林縣虎尾鎮一名女房客疑因不滿房東未同意續租,將浴室水龍頭敲掉放水淹房間,還棄養兔子長達2周,將之活活餓死。房東控訴其行為離譜至極,已報警處理,將循法律途徑求償。

 該起事件起因於自來水公司通知屋主水費較上期暴增逾6000元,屋主逐一聯繫房客釐清,卻遲遲未聯繫上其中一名女房客。

 經其他房客告知該女已於2周前搬走,房東隨即與女房客的家長聯繫,取得同意後報警開門,赫然發現屋內滿地積水,甚至從房內流至樓梯間,家具嚴重泡損,房間堆滿垃圾與寵物排泄物,場景令人震驚。

 女房客蓄意將浴室水龍頭敲壞,用褲子及水桶掩蓋漏水聲,更令人髮指的是,房內有1隻已餓死的寵物兔,動物生命禮儀業者證實兔子早已死亡多日,僅剩皮包骨,疑遭棄養長達2周。

 房東說,女房客租屋迄今3年,去年出現房租遲繳與失聯情況,今年6月中旬,其家長代為繳納2個月房租後,女房客又主動表達想續租,房東與其協議,如失聯3天將視同不續租。

 6月底因房東催繳水電費未果,房東正式通知家長不再續租,不料竟發生這麼離譜的報復事件,家長回應,女兒對未獲續租「感到憤怒」才會如此做。房東初步清點損失約10萬元,包含家具汰換與專業清潔費用,將依法追究責任。

 雲林縣消保官張嘉麟指出,租約到期,房客以房東不續租為理由破壞設施已經違法,房東得依民法求償,還可依刑法對房客提告毀損罪。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表示,飼主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金,待相關事證完備後,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