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9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 惡鄰砍死夫妻 民事判賠244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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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龍滿(中)於前年9月15日當著孩子面砍死羅男夫婦,吳男一審被依殺人罪判2個死刑,案件正由二審審理,羅男夫婦家屬、2名孩子另提民事求償,高雄地院審理後,判吳應賠2448萬餘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65歲男子吳龍滿疑因不滿樓上鄰居太吵,竟衝上樓當著2名稚子面前砍死羅姓夫妻,一審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二審中;死者家屬另提民事求償,高雄地院審理時吳龍滿拒不認罪、強調自己沒有殺人,法官審酌後判他應賠2名死者的父母親及2名稚子共2448萬餘元。可上訴。

 2023年9月15日上午7時許,吳龍滿不滿樓上羅姓鄰居家中跑跳、桌椅搬動噪音太吵,竟持刀上樓理論,一進門吳就持刀朝羅妻揮砍5刀,接著再闖入主臥室,持刀砍殺羅男,2人當場死亡,羅家2名稚子目睹父母遭殺害,嚇得趕緊求助大樓管理員,而吳男則趁機騎機車逃逸,警方獲報後於同日在屏東將人拘提到案。

 高雄地院審理期間,合議庭考量案情重大,原可交由國民法官審理,但基於目擊證人為年幼孩童,恐造成二度創傷,裁定由職業法官以合議庭審理,審酌吳男犯後否認犯行並行使緘默權,甚至在庭上恐嚇被害人家屬,毫無悔意,最終依2個殺人罪各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中。

 羅男及妻子的雙親還有2名未成年孩子共同提出民事求償,向吳龍滿索賠5791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時,吳仍強調自己沒有殺人也拒絕認罪,但法官認為,吳手段凶殘,導致家屬痛失至親,讓孩子年幼失親,身心受創,圓滿家庭也因此破碎,審酌後判吳男應賠蔡女雙親共400萬元,賠償羅男父母448萬元,2名幼童則獲賠1600萬餘元,共需賠6人2448萬餘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