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2潘虹恩/台中報導

北屯機械車位夾死1歲童 3人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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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北屯區某社區19日傳出機械車位夾死1歲童,中市都發局勘查發現,停車設備無許可證,勒令停用,將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中市府都發局提供/潘虹恩台中傳真)

 台中市北屯區某社區19日發生機械車位疑似遭不知情住戶誤觸,夾死1歲童悲劇,檢警已完成相驗並約談劉姓父親、住戶和廠商,持續釐清是否涉誤觸、維護不當等情形,全案朝過失致死方向偵辦。劉母21日悲痛質疑車位設計不良,認為廠商應更積極探討如何讓車位更安全,而不是只有貼公告告知。

 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19日傍晚6時許獲報,北屯區北平路三段某社區地下機械車位發生夾人意外。初步調查,劉男當時停好車後,抱著1歲兒子站在車位拿取物品,疑因其他住戶未發現有人在車位啟動設備,劉男與1歲兒子跌下坑洞,兒子遭下降車位夾中頭部,送醫急救仍不治。

 劉母悲痛質疑,機械車位設計不良,停車場有盲點區,卻設計可以讓他人在看不到別人情況下操作其他車位升降,廠商貼出公告提醒,並不知道是不是每人都可以遵守,正確使用的人卻要承受傷痛,她也表示將究責提告。

 中市府都發局指出,經派員偕專業技師現場勘查,該建築物領有都發局85中工建使字第369號使用執照,依核准竣工圖說地下設有機械停車設備及地上1層升降平台,但該機械停車設備未領有使用許可證,現場已張貼勒令停止使用公告,後續將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及補領使用許可證,並經檢查機構及保養廠商重新確認安全無虞後,方能恢復使用。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男童遺體,確認死因為創傷性出血死亡,家屬無意見,檢方也通知劉父、案發時在現場住戶及設備維護廠商到案,釐清設備啟動原因,其中劉父和廠商列嫌疑人,住戶列證人,訊後皆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