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夾娃娃機稽查 商品5成不合格
標示不清限期改善 否則裁罰2萬至20萬元 13家未距學校50公尺勒令停業

台中市共1632家自助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業者,為全國最多,市府經發局今年起加強稽查,截至6月30日止共查核139家,其中19家共計510台販售商品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達52%;另13家違反應距離國中、小學50公尺以上規定,經連續開罰後,目前均全數停業。
坊間夾娃娃機店林立,逢甲商圈等鬧區一家接一家開張,台中市2024年設立《自助選物販賣業管理自治條例》,但許多夾娃娃機擺放成人情趣用品、化妝保養品、未標示食品,甚至改裝賭博性質機台,危害青少年與公共秩序,多位議員要求市府組專案稽查小組。
經發局指出,今年起加強夾娃娃機店稽查,以大型連鎖業者及被檢舉業者為主,包含虎頭蜂公司山西店、抓屋、沙發馬鈴薯公司、永霖發企業社、超愛夾娃娃屋、大亨精品商行、雞蛋坊禮品店及51區等,販售商品主要為洗衣劑、玩具、公仔、布偶、3C配件及玩具吊飾等。
截至6月30日止共查核139家,總計稽查964台,查獲19家共計510台販售商品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達52.9%,其中僅以簡體中文標示計142台、標示不清或未做商品標示計368台,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限期停止販賣或陳列,若未改善,將裁處2萬元至20萬元罰鍰。
經發局另查獲13家違反《台中市自助選物販賣業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應距離國民中、小學50公尺以上規定,經命令停業後,有5家未配合;第2次命令停業後,仍有3家未依規定停業;經第3次命令停業後,目前均全數停業,共計裁罰48萬元。
經發局呼籲,業者於機台擺放販售商品前,應依《台中市自助選物販賣業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檢視是否符合相關商品規定,包括商品標示、商品檢驗等,不得擺放有價證券、通用貨幣、菸、酒、檳榔、成人情趣用品、活體生物等商品,並落實自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