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31姜霏/桃園報導

涉擄人傷害 凌威威稱警察冤枉

八德警分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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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凌威威日前遭爆涉嫌擄人並持刀傷人,30日出面澄清自己從來沒有傷人行為,怒斥警方辦案不力,對此警方也駁斥,全案偵辦均依法、依程序辦理。(姜霏攝)

 藝人凌威威本名謝伊琪,日前遭爆因討債涉嫌擄人及持刀傷人,22日與2名友人將莊姓男子從台中強行帶往桃園,且在車上持刀割傷莊男。警方到場發現莊男身上有刀傷,將凌威威等人上銬逮捕,依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送偵辦。凌威威30日現身反指員警辦案失職,指莊男的傷勢是自殘所致。八德警分局則嚴正駁斥,強調根據相關事證並非如凌威威所言。

 警方22日晚間接獲報案,指八德區新興路有人遭妨害自由情形,警方當場發現莊男疑遭人控制,且身體有多處傷痕,車上也有大量血跡,警方發現刀具為凌威威所有,將她與2名友人依現行犯逮捕,並依妨害自由、傷害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凌威威30日出面稱,因受鍾姓男子委託,要向莊男討52萬8千元,以話術將莊男約出來碰面,因在車上莊男遲遲不肯匯錢,最後忍無可忍,拿出隨身攜帶的小刀要脅莊男匯款,孰料莊男將刀奪走劃傷自己。

 凌威威控訴,員警沒收手機及行車記錄器的畫面,誣陷她為傷害莊男的主謀,堅稱自己從未傷人,所有傷勢皆是莊男自己所為,並批評警方處理案件無效率可言,指稱「警察冤枉好人」,強調全程僅持刀自保。

 八德警分局駁斥表示,22日依法偵辦莊男遭妨害自由案,於當日下午6時將凌威威等3人依現行犯逮捕帶返派出所偵辦,並於23日將3人移送至桃園地檢署,另扣留手機是為了釐清案情及雙方通聯內容,並非無據沒收。警方根據相關的事證調查釐清,事實並非如同凌威威所言,全案偵辦過程皆依法、依程序辦理,後續交由檢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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