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4蔡依珍/桃園報導

拆違建年燒2千萬 桃園擬收費

參考雙北明定200元至1700元收費標準 將再度叩關落實使用者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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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研擬執行強制拆除違建時,向違建人或相關義務人收取每平方公尺200元至1700元的執行成本。(桃園市建管處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市政府升格後每年花近2000萬元公帑幫違章建築付費拆除,2019年鄭市府曾推違章強拆收費草案,卻因收費標準不夠明確遭議會退回,張市府參考雙北明定200元至1700元收費標準,剛通過市政會議,將再叩關議會審議、爭取支持,落實使用者付費。

 桃園市建築管理處說明,依《建築法》第96條第1項第1款訂有「強制拆除建築物,其建築物拆除費用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規定。據悉鄭市府於2019年提出違建強制拆除收費草案時,因當時內容周延性仍有疑慮,議員李家興以收費標準未取得共識為由提案退回,經大會無異議通過,市府也坦認不夠完善,收回草案重新研議。

 建管處指出,全台有10縣市明訂強拆違建收費機制,6都則有台北市、新北市有收費,這次修法綜合整理實務執行經驗、中央法令趨勢,參考雙北制度作法,修正與補強條文內容後,力拚再度闖關。

 建管處長莊敬權表示,目前違章建築的強制拆除工作由市府主動執行,每年編列2000萬元預算,今年截至8月1日止,共查報違建4285件、拆除2837件,包括大型農地違建、有安全疑慮的招牌等,其中大型農地違建拆除價格往往數十萬元起跳,不僅造成公帑支出壓力,也難對違建人產生足夠嚇阻效果,不時有惡劣業主見政府鐵腕執法,答應自拆,事後卻把已拆部分蓋回,導致拆除費翻倍,嚴重浪費納稅錢。

 「不能讓蓋違建好過!」莊敬權說,為提升違章建築處理效能,上周市政會議通過《桃園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草案,明定收費基準、程序及權利保障機制,使拆除作業制度化、法制化,未來依據不同拆除類型的建築材料,每平方公尺收費從磚造房屋的200元到大型鋼構1700元計價,收費全進市庫,希望向違建人或相關義務人收取執行成本,嚇阻以不法行為獲利、心存僥倖的違規者。

 莊敬權也說,法案如爭取通過後,依據桃園市違建拆除政策,先以「大型施工中違章建築」及「影響公共安全違章建築」等重大案件列為優先執行,並依條例規定追收拆除費用,讓違建管理從查報、拆除到費用回收有完備機制,實現公平正義,遏止違建行為持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