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木清理逾期 高市海洋局重招標
廠商延宕致髒亂 遭審計處點名

高市府海洋局去年辦理「各漁港浮木、漂流物清除處理工作」採購案,卻因承包廠商處理量能不足,未能在契約期間完成去化。高市審計報告指出,原施工廠商應清除漂流木總計229.46公噸,但截至2024年底尚有184.2公噸堆積汕尾漁港港嘴,造成環境髒亂,要求海洋局檢討。對此海洋局表示,已重新招標並完成清運,未來將檢討管理稽查機制。
審計處表示,颱風與豪雨等天然災害常帶來大量漂流木,若未能及時清除,不僅影響環境衛生,更可能妨礙漁船進出與航行安全。雖然海洋局已於去年委託廠商清運,但進度嚴重落後,成效不彰。依契約規定,廠商接獲通知後,應於24小時內依指示派遣機具人員進場,並將漂流木集中堆放港區,再實施清運與棄置作業,然而查核卻發現廠商未依規定時間進場,導致清運延宕。
針對此缺失,審計處認為海洋局未嚴格督導,未能確保廠商履約,導致港區環境長期受影響,要求檢討管理機制,並加強對不良廠商懲處,避免再度發生。
對此,海洋局回應,對於原施工廠商未依契約於2024年底完成清除一事,已依契約規定扣罰逾期罰款,並依《政府採購法》將該廠商列為不良廠商,並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此外,該局已於5月2日重新辦理汕尾漁港未清除漂流木招標,新得標廠商於6月20日完成作業,目前港區漂流木已全數清運完畢。
海洋局強調,原施工廠商應清除漂流木總計229.46公噸,過去因原廠商人員及施工機具調度不足,導致僅清除45.26公噸,未清除部分達184.2公噸,造成港區堆積問題,經重新招標後,清運作業已在期限內完成,未來承諾將檢討契約管理與施工稽查機制,避免影響航安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