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6賴佑維/桃園報導

為癌妻走私毒品 港男判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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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籍35歲肖姓男子(中)今年3月18日夾帶俗稱搖頭丸的MDMA17.56公斤、K他命10.05公斤入境被逮,法院審酌他為了癌症及心臟病的妻子才鋌而走險,依運輸第2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警方提供/賴佑維桃園傳真)

 35歲香港籍肖姓男子今年3月18日夾帶俗稱搖頭丸的MDMA17.56公斤、K他命10.05公斤入境被逮,他在桃園地方法院坦承犯案,法院審酌他為了癌症及心臟病的妻子才鋌而走險,依運輸第2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肖男在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入境時形跡可疑,經抽檢託運行李,發現行李箱內無其他如衣服、日常用品等物品,僅有黃、白色相間藥錠7包及白色塊狀結晶物5包,檢測後發現黃白色藥錠是MDMA,重達17.56公斤,白色塊狀結晶物為K他命10.05公斤,該行李箱光託運就超過27公斤,市值超過5000萬元。

 肖男起初供稱,為獲取折合台幣約39萬元的10萬元港幣,才與在香港的運毒集團上游聯絡,先飛往荷蘭阿姆斯特丹的鹿特丹火車站,取得裝載MDMA及K他命的行李箱,持該行李箱至瑞士蘇黎世搭機,經香港轉機來台。但他起初稱上游指行李箱裝的是黃金、象牙,不知道是毒品。

 肖男在審理時坦承犯案,法院審酌他私運毒品入境,且數量非微,所為實屬不該,但念及他始終坦承犯刑,已有悔意,且毒品未流入市面就被查獲,未生實際損害。此外肖男自稱是因為妻子罹患癌症及心臟病,需要治療費用才犯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

 另法院提到,肖男為香港地區居民,其身分應適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規定,其強制出境與否,應由行政機關裁量,與對外國人驅逐出境的保安處分有別。不過照慣例他服刑完畢後,移民署仍會至矯正機關直接帶他前往機場驅逐出境,實務做法與一般外國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