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9葉靜美/彰化報導

彰化 2女買靈骨塔 被騙上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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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等6人分工接力以「保證獲利」等話術詐騙2名受害人,2人被騙金額逾千萬元,彰化地方法院審結,將張男等6人判處2年4月至4年10月不等徒刑。(葉靜美攝)

 以陳姓男子為首詐騙集團,透過人頭設立多家公司,並找來詹男、張男等6人擔任業務員,以「保證獲利」等話術誘騙被害人不斷購買靈骨塔位、牌位或生前契約等,2名被害人在2年間被詐上千萬元,彰化地院審結,依犯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判刑,詹男遭重判4年10月,其餘共犯各判2年4月至3年8月不等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男(已歿)自2016年起找來不知情人士充當人頭,陸續在台中成立多家空頭公司,佯裝仲介買賣殯葬產品,張等6人陸續加入擔任公司業務人員,負責販賣塔位、牌位或生前契約(含御璽卡),即可獲1萬5000元至3萬元不等酬勞。

 6人為誘使他人購買靈骨塔等殯葬產品,採分工方式、接續犯案,先以保證獲利、會協助尋找買家等說詞,向許女、林女推銷購買塔位,再佯稱有買家想買塔位,但要求要搭配不同數量牌位、生前契約才能成交,誘騙被害人不斷加碼購買殯葬產品。

 在詐團不斷遊說下,許女在2018年8月間至2020年4月間共匯出717萬元,購買30個塔位、8個牌位、29份生前契約及御璽卡;林女也在2019年5月間至2020年11月間,共匯出600萬元,購買29個塔位、28份生前契約及御璽卡,不到2年間,2人受騙金額逾千萬元。

 法官審酌,被告等人不思以正途獲取財富,只圖不勞而獲,對許、林設詞詐騙,以獲取鉅額不法利益,嚴重損害2人財產權,且犯後均否認犯行、也未賠償2人所受損害,張等6人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判處2年4月至4年10月不等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