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廢油管理爆缺失 遭審計處點名
納管比率偏低、列管業者3年未稽查 部分清運車無證作業 環保局允改善

2013年爆發黑心油事件,環境部為此加強廢食用油回收管理。不過,審計部台南審計處發現,台南市對列管的廢油產源或回收業者有3年未辦理稽查、市場及夜市業者納管比率偏低等多項缺失。對此環保局強調,除將加強抽查主要廢油產源業者、強化流向管理機制外,還將提升市場及夜市等產源業者的納管比率。
審計處指出,環境部訂頒《廢食用油訪查作業原則》,要求各地環保機關對轄內餐廳、小吃店、攤販、夜市等產源業者全面訪查及輔導,另對回收業者個體戶(小蜜蜂)訂定應取得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等作業程序,加強去化管控機制。
審計處說,環保局參照《廢棄物清理法》將廢食用油依產生源,分為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截至2024年底止,列管的廢食用油產源業者5067家中,一般廢棄物業者4763家、事業廢棄物業者304家,去年共辦理廢油產源與回收稽查共141次。
不過,經查發現,環保局對部分廢油產源或清運量大的業者,近3年未辦理查核;市場及夜市等產源業者的納管比率也偏低;辦理廢食用油產源業者稽查作業時,部分實地稽查情形與環境部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登列資料不一致,或未追蹤列管違規業者的後續改善成果。
審計處還發現,部分廢油清運車輛未取得工作證,部分個體戶也沒合作清除機構卻持續有回收油品情事,廢油流向令人擔心。
針對相關缺失,環保局說,將加強抽查轄內主要廢油產源業者,如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並配合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小組加強查察,強化流向管理機制;並將納入對市場及夜市等廢食用油產源業者的定期實地查核,以強化源頭管理,提升納管比率;還將於實地稽查後5個工作天內,同步更新系統相關資料,確保系統登載內容的正確性與即時性。
另外,環保局也將釐清未取得回收車工作證者的清運行為,不符規定者將告發裁處,並依規定加強回收個體戶的管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