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力爭統籌分配款 捍衛權益
就是愛澎湖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後,原應保障離島3縣2.5%統籌分配稅款,本縣、金門縣及連江縣3離島縣本應獲配中央普通統籌稅款共計212.2億元,但因立法院藍白立委與離島立委審查疏漏,連計算公式都錯置,僅核撥93.2億元,其中澎湖僅獲37.6億元,尚有48億元「應分未分」,導致地方財政嚴重吃緊。
光復4日特別偕同副縣長林皆興拜會行政院長、財政部長及主計總處長,當面說明澎湖財政困境,並爭取先行以「暫分配」方式撥付應分額度,避免影響年度預算編列與建設推動,並要求立法院盡速修法,以改正缺失。
現行分配公式過度偏重人口與營利事業額,未納入海洋治理、交通運輸等離島特殊需求,與「調劑盈虛、平衡區域發展」立法目的不符,且澎湖縣115年統籌分配雖比114年增加約4.6億元,但中央補助卻大減逾58億元,形成超過50億元缺口,直接衝擊教育、基礎設施及社會福利服務。若中央未能即時補強,地方將無法維持正常公共服務。
澎湖自有財源僅占總歲入約一成,其餘皆仰賴中央補助。光復呼籲立法院盡速修正《財劃法》,以補足其立法缺失,建立公平合理的財政均衡補助規則,確保離島居民的生活品質與基本權益。中央並應盡速釐清剩餘款項計算方式,依法律保障精神,將119億元確實分配予3離島縣,同時檢討修法,納入海域面積等因素,以展現對地方財政永續發展的支持。
澎湖縣政府將持續透過行政與立法雙軌積極爭取,盼中央正視澎湖財政弱勢現況,共同推動城鄉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