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0程炳璋/台南報導

台南 極重症失能住宿補助 挨批僅萬元

家屬難負荷促中央放寬 衛福部認不符長照政策精神 業者拚開公聽會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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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長照社團法人協會理事長潘新傳(前排右三)日前在立法院開會時,曾向衛福部反映極重症照顧補助應納入住宿型機構。(讀者提供/程炳璋台南傳真)

台灣長照2.0評估第6至8級極重症失能者居家照顧每月補助2萬8000至3萬6000多元不等,但有家屬認為此等級的病患難以居家照顧,但改送住宿型安養機構補助卻降為1萬元,今年透過長照業者向衛福部求助,期待新版長照3.0方案,能將極重症補助納入住宿型機構選項,真正減輕照顧者的負擔。不過,衛福部卻以不符長照「社區老化」、「在宅醫療」的政策精神,未表同意。業者將爭取到立法院開公聽會,持續為家屬發聲。

 台灣長照3.0正緊鑼密鼓修訂中,但有家屬發現,在長照2.0中,第8級失能者每月補助3萬6000多元,卻明文規定不適用住宿型機構,無法實際解決家屬的需求。

 家屬認為,長照政策評估的第6至8級病患已屬極重症失能,一般來說需要24小時照顧,家屬選擇居家照顧方案,除了照服員每天8小時照顧,還需自行照顧16小時,但多數人白天辛苦工作,下班後已有心無力。

 不過,若家屬選擇將失能者送往24小時照顧的住宿型機構,需面對高昂的看護費用,政府每月卻僅補助1萬元,連居家服務補助的三分之一都不到,落差甚大。

 台南市1名護理師考量補助問題,選擇讓極重症長輩在家使用每天8小時居家服務,剩下無力照顧的16小時,只好再花每小時1200元另請看護,最後更因不堪經濟負擔,只能退休專職照顧家人。

 台灣長照社團法人協會理事長潘新傳接獲不少家屬的陳情,日前開會時曾向衛福部反映此事,中央卻認為不符「社區老化」與「在宅醫療」的長照政策方向。

 潘新傳認為,衛福部既然重視「喘息照顧」,就應該給極重症者家屬一個選擇「照顧方式」的權利,他將號召全台長照業界公會,並結合認同這項政策的民代,爭取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公開訴求給家屬一個「改送住宿醫療機構,也能同額補貼」的選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