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2馮惠宜/台中報導

超速罰單圖文不符 中警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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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清水警分局長鄭鴻文證實開了烏龍罰單,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普通重型機車違規情形,依規定另行舉發。(馮惠宜攝)

 中華民國養豬協會理事長潘連周住在屏東,月初卻收到台中市警方寄來的超速罰單,罰單車種寫的是「自用小客車」,附圖卻是1輛機車。因他先前在非洲豬瘟期間多次批評台中市政府,友人笑稱像是「秋後算帳」。對此,台中市警方證實是烏龍罰單,已主動撤銷該罰單並向當事人致歉,同時啟動行政檢討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也已加強內部作業程序,避免類似錯誤再度發生。

 台中市清水警分局分局長鄭鴻文表示,這起烏龍罰單的主因是「汽車與機車車牌號碼完全相同」,導致系統與人工審查雙雙出現疏漏。

 原本這張罰單是針對疑似機車騎士於11月1日行經沙鹿區台灣大道時超速20公里,處以新台幣1600元罰鍰;但收到罰單的卻是車牌同車號汽車車主,明顯與事實不符。

 鄭鴻文指出,雖然這種情況發生機率不高,但過去也曾有類似個案。分局目前已針對舉發作業責任展開調查;至於真正超速的機車,將依規定另行舉發,不會因撤單而漏掉處理。

 此外,針對潘連周夫人曾致電詢問時,接線員竟回覆「請自行舉證再申訴」,鄭鴻文坦言此回應欠妥,分局已將此納入行政檢討並承諾加強員警電話禮儀與對外應對訓練。

 為防止類似錯誤再度發生,鄭鴻文強調,將從源頭改善作業流程,包括強化影像與車種審核機制、提升督導與複核比例,並加強系統與人工交叉檢核,以提高舉發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