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30洪靖宜/高雄報導

狂匯1元擾前任 跟騷法判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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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1名男子和前女友分手後,試圖挽回這段感情,不僅跑到女方家投遞信件、半夜按門鈴,更多次以金融帳戶轉帳「1元」,並於交易備註欄留言,表達心意。但前女友不堪其擾,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1名男子和前女友分手後,試圖挽回這段感情,不僅跑到女方家投遞信件、半夜按門鈴,他更突發奇想,多次以金融帳戶轉帳「1元」給對方,並於交易備註欄留言,表達心意。但前女友不堪其擾,最終報警阻止他繼續騷擾行為,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他的行為已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5月,該名男子與女友分手後,覺得心有遺憾,想知道分手原因,更試圖挽回這段感情,嘗試以不同方式聯繫女方,但始終無法獲得正面回應,他突發奇想,從5月20日至6月7日,多次以金融帳戶轉帳1元給前女友,並於交易備註欄處留言,傳送文字訊息,將自己的心意告知對方。

 不僅如此,他又於6月1日、8日,兩度前往前女友住處,分別投遞5封、3封信件,甚至還在凌晨2時至5時許,天未亮之際,不停按對方住處的門鈴3小時以上,就是希望雙方能見上一面,他也曾跑到對方常去的教會,在前女友機車上擺放1袋零食及3封信件。

 種種行為讓前女友不堪其擾,最後決定報警求援,高雄地檢署偵查時,除了男子聲稱到教會是因為要做人格測驗,確實難以認定是為了要跟蹤前女友,其餘行為已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偵查終結後起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他犯行明確,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