鯛魚排最新檢測報告 禁藥未檢出
雲林縣府追來源 再驗魚池池水、底泥
全聯高雄市路竹中正店販售的台灣鯛魚排被驗出不得檢出的動物用藥恩氟喹啉羧酸,雲林縣政府農業處人員繼1日採集魚體及飼料後,為求慎重,2日再到東勢鄉的養殖魚塭採集池水、底泥,抽絲剝繭該抗生素的來源。
在被檢出台灣鯛魚排含藥超標,全聯已緊急下架處理,也協助消費者退費或換貨。不過全聯供貨廠商口湖魚類生產合作社昨晚發出聲明表示,已主動將同批次商品「鯛魚排(大)」之原料留樣品送交第三方公正單位SGS進行複驗,2日正式收到檢測報告,結果為無檢出動物用藥殘留,而此份自主複檢的報告也將轉交雲林縣衛生局。
口湖魚類生產合作社也指出,隨機抽樣同商品之不同批號送交公正單位SGS進行檢測,結果也是未檢出,針對原料來源,於捕撈、宰殺前均已依法對台灣鯛原料進行檢驗,結果同樣「未檢出」動物用藥,所有原料魚均在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後,才進入後續加工流程。
雲林縣農業處及動植物防疫所1日前往許姓業者的養殖魚池,捕捉1尾活魚及抽檢飼料送驗,檢驗報告約1周後出爐;2日再度前往該養殖魚池採1杓底泥、1瓶池水,同步抽絲剝繭養殖環境是否遭該抗生素汙染。
雲林縣農業處副處長蔡耿宇表示,需透過溯源才能一步步釐清到底禁藥從哪來,儘管檢出量0.028ppm不算高,但一定要查出什麼原因,因此昨日再前往抽驗魚池底泥、池水,以釐清養殖環境是否存有該藥物;若魚體和養殖環境均未驗出,將再往分切、包裝、抽驗過程追查來源。
動植物防疫所也指出,依照標準作業流程只需採魚體及飼料化驗,但為求謹慎,昨日再多採樣底泥及池水送驗。
農業處指出,不論魚體或養殖環境被抽驗到該用藥,都會以《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開罰,但前提是要有驗到才能罰。
高雄市衛生局10月14日到全聯路竹中正門市抽驗「台灣鯛魚排(大)(效期至民國116年9月16日)」產品,11月26日接獲報告檢出動物用藥恩氟喹啉羧酸0.028ppm,違反不得檢出的標準,已要求全聯全面下架、退換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