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8洪榮志/台南報導

台南 不滿吃罰單 男持斧砍女警遭押

9年前曾因車被拖吊打傷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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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警一分局德高派出所黃姓女警(右二)6日晚間取締違規停車時,被陳姓男子持斧頭砍傷後,市警局長林國清立即派督察張翊雋(左一)趕赴警一分局慰問,台南市警察之友會東區辦事處主任黃于珍(左二)也到場慰問。(讀者提供/洪榮志台南傳真)

 42歲林姓男子前晚在台南市東區崇德路違規停車,被市警一分局郭姓男警、黃姓女警開單告發。不料,他竟持露營斧朝黃女背後攻擊,導致對方肩膀與兩臂濺血受傷,事後被2員警合力逮捕,黃女送醫後沒有生命危險。由於林男過去也曾因不滿車輛被拖吊打傷員警被判刑4月,檢方7日以有反覆實施及逃亡之虞聲押獲准。

 市警一分局6日晚間8時許接獲110報案,指東區崇德路、崇德12街有車輛違規停車。德高所警員郭男、黃女駕巡邏車前往取締,剛好看見1輛汽車違停未熄火,車主也不在車上,郭男當場製作舉發白單時,林男剛好返回,郭便將白單交給他。

 林男配合收下白單,當場並沒有爭執,員警告知事後會再寄出正式罰單,轉身準備回到巡邏車時,林男竟情緒失控從車上拿出露營斧攻擊員警,走在後方的黃女背部被斧頭連續砍擊3下濺血,所幸有穿防彈背心未被砍中要害,僅背部及兩臂有撕裂傷,經送台南市立醫院縫合後已返家休養。

 案發時,黃女忍痛與郭男合力將林男當場逮捕帶回偵辦,全案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複訊後,檢方也以林男涉犯殺人未遂重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及逃亡之虞,且對國家司法公權力、社會治安危害重大聲押獲准。

 據了解,林男的職業是工人,前晚只是停車去買晚餐,回來卻被開單,直覺認為警察故意為難他,才會有衝動行為;同時,他也因為有露營的習慣,車上都放有露營斧。

 警方還查出,林男於民國105年5月也曾因不滿市警一分局員警將他的車輛拖吊,持登山刀追上拖吊車,與吳姓警員扭打,導致對方受傷後,被依妨害公務罪判刑4月。

 市長黃偉哲得知後,深夜即在臉書發文強烈譴責暴力,並承諾全力捍衛基層執法尊嚴。市警局長林國清也立即指派督察張翊雋慰問受傷女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