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7賴佑維/桃園報導

鄭文燦律師嗆蓋牌 檢反批洗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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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左)被控收賄500萬元,6日桃園地方法院開庭,鄭文燦質疑檢方蓋牌。檢方則反指辯方不斷稱檢調「洗筆錄」,實則是「洗印象」。(賴佑維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6日開庭,法院勘驗白手套廖俊松媳婦黃芷臻筆錄,辯方質疑黃稱500萬元是丟在那,筆錄卻變成「把錢放在那邊」,語意完全不同,也多次有蓋牌狀況。檢方則反批辯方指檢調不斷「洗筆錄」,實則是替鄭文燦「洗印象」。

 鄭文燦涉及收賄500萬元,護航華亞科技園區工五工業區擴大案被起訴,桃園地方法院6日勘驗黃芷臻筆錄。起訴書中黃芷臻擔任鴻展公司會計,民國106年9月為推動擴大案,受指示從公司帳戶領取行賄款項。行賄當天是廖俊松與其子廖力廷到市長官邸,黃雖沒有到場,但有詢問丈夫廖力廷狀況。

 辯護人質疑,檢察官稱鄭文燦收賄500萬元,但廖俊松行賄前鴻展公司帳戶僅有提領420萬元紀錄,與起訴書所稱有500萬元現金不同,質疑檢方連金額都無法說清楚。此外黃在筆錄時轉述丈夫說法「我就丟在那我就走了」,筆錄被改成「把錢放在那邊」。

 辯護人又說,黃沒有說「把錢放那對方(指鄭文燦)就知道」,是調查官有意無意塞進去。至於監聽部分,起訴書提到是鄭文燦告訴廖力廷,再由廖力廷轉告廖俊松,但黃的說法是廖俊松告訴廖力廷。

 鄭文燦也說,自己被偵訊時,並不知道黃對於500萬元是「丟」的說法,可見與自己提到500萬元是被「丟包」的說法一致。

 檢方反駁,指500萬元說法是來自原始譯文,強調黃芷臻對行賄狀況是輾轉得知,因此會以廖家父子的筆錄為主,更質疑鄭文燦收款1個月後,就致電廖俊松稱「國發會我講好了」。此外鄭文燦與廖力廷見面的隔天,廖俊松隨即換手機都是客觀事實,質疑辯方稱檢調洗筆錄,實則是辯方在替鄭文燦洗刷涉案觀感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