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連通道權利金 民代批太低
皇翔建設與北市府簽訂契約,租用台北地下街Y9出入口地下1層連通道,每年需付給市府54萬元權利金,議員王孝維質疑,通道為建商帶來豐富的商業利益與房價增值,權利金太低應不只54萬元。北市市場處回應,權利金計價依「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與地下街設施連通建築物收費辦法」規定計收取,沒有因場域不同有不同計收標準,不過,將與捷運局研議連通道權利金計收方式與修訂可行性。
議會財政委員會審查市場處預算,王孝維發現,與市府簽署連通道契約的皇翔建設,每年僅需向市府繳納權利金54萬元,但該連通道連接1棟地上23層樓、地下5層的皇翔台北廣場商辦大樓,更擁有台北地下街等豐富的商業資源,市府應該要在合理機制跟定價下爭取應該收取的權利金。
市場處說,皇翔建設地下2層與台北地下街Y9地下1層連通案,權利金計價是依「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與地下街設施連通建築物收費辦法」以及「地下街設施連通權利金計價基準」,合約期為民國113年12月17日至116年12月16日,計算公式包括「基本底數」及連通所增加土地商業效益「連通效益」加總。
市場處指出,「基本底數」是由開口連通面積及地下街商場店鋪使用費單價計算;「連通效益」則是綜合考量土地面積、公告地價5%、出入口等級係數及業種費率計算,收費標準均有一致規範,未因場域不同而有不同計收標準,該收費辦法由捷運局制定,未來將與捷運局研議連通權利金計收方式修訂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