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2賴佑維/桃園報導

2度洩漏筆錄 調查官判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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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調查處周姓調查官2度將筆錄傳給想探聽消息的曹姓退休學長,桃園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月。(賴佑維攝)

 周姓調查官110年間在桃園市調查處任職,因曹姓退休長官想了解「華信投顧分析師涉操縱台揚公司等股價案」、「敦南公司股票涉內線交易案」,周竟將筆錄傳給曹男。桃園地院認為周坦承犯案,依2個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祕密罪處有期徒刑11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周男110年在桃園市調查處擔任調查官,因曹男曾擔任周的組長及據點業務的前手,2人關係頗佳。110年5月至7月間,桃園市調處調查華信案,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製作筆錄,曹想要知道人頭帳戶調查情形,周因此登入犯罪調查作業系統,查詢3人筆錄,供曹男拍照留存。此外曹男因想了解敦南案,由周將移送書以隨身碟存檔後,再傳送給曹男。

 法院審酌周身為公務員,明知道參與刑案偵辦資料均屬於國防以外應祕密事項,竟囿於私人情誼,受請託洩漏關於刑案筆錄及移送書,審酌坦承犯行,依2個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祕密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合併執行11月。

 全案起自曹姓專員退休後至光寶科技稽核室擔任處長,因公司涉案被調查,110年他暗示沈姓承辦調查官不要送辦老董,將兩台iPad拿給沈,檢調調查才東窗事發。桃園地院已依違背職務行求賄賂罪處曹男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

 此外周也被發現110年酒後騎乘機車,還誤闖國道2號,酒測值高達0.69毫克,桃園地院簡易判決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2萬元,緩刑2年。周目前已經調至調查局本部服務,熟識周的調查官說,周為人有義氣,在地方人緣不錯,事發時大家也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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