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大安檢 10公共場所不及格
桃園市消防局為防範春節期間人潮湧入公共場所可能造成公共安全風險,自去年11月底起至今年1月間展開全面性消防安全檢查,針對百貨公司、大型賣場及休閒娛樂場所等重點場域加強稽查,共檢查1075家場所,其中10家不合格,依法限期改善及舉發,後續也將持續追蹤複查,確保改善到位。
據統計,去年1月28日至2月2日春節期間,桃園市共發生42起火警,為加強預防春節期間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風險,消防局今年於春節前擴大安檢,針對1075家公共場所加強稽查,包括電影院、MTV、KTV、酒吧、三溫暖、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休閒中心、資訊休閒場所、超級市場、零售市場及購物中心等。
預防科股長張侃峯指出,目前共累積檢查1075家,合格家數為1065家,不合格家數為10家,其中6家因設備缺失依《消防法》舉發,另有4家限期30日內改善,若未在期限內完成改善,將開罰新台幣2萬元至3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停業或停止使用。
預防科長吳佰餘則強調,春節期間人流密集、用電量增加,透過春節前加強安檢,將潛在危險降到最低,同時也提醒業者務必落實自主管理,定期檢視消防設備是否正常、逃生動線是否暢通,切勿因一時疏忽而釀成意外。
消防局長龔永信呼籲,民眾進出公共場所時,多留意避難方向指示與安全門位置,若發現安全設備異常,可主動向業者反映,共同守護公共安全。未來仍會持續不定期辦理複查與抽查,確保場所完成改善並符合規定,讓市民在節慶期間出遊消費也能安心、放心過好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