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線凸槌 豬肉貢丸驗出雞肉
北市名店肉類加工品違規 牛肉片含豬成分
台北市衛生局27日公布最新市售肉加工品檢驗結果,抽驗29件有2件不合格,分別為石二鍋台北安居店芋香貢丸標示豬肉卻有雞肉成分,台北市中山區大翔鐵板燒特製牛肉片標示牛肉但檢出豬肉成分,依《食安法》規定,最高可處400萬元罰緩,2件商品來源廠商皆非位在台北市,已移嘉義縣、基隆市衛生局。
衛生局去年11月派員前往夜市鐵板燒、蒙古烤肉餐飲業、火鍋店、牛排店、肉品連鎖店、傳統市場稽查,針對豬、羊、雞、牛 及魚成分共抽驗29件肉加工食品,2件不合格,分別為石二鍋台北安居店芋香貢丸、台北市中山區大翔鐵板燒特製牛肉片。
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表示,石二鍋芋香貢丸產品標示為豬肉,檢出雞成分陽性,不符合規定;翔鐵板燒特製牛肉片產品標示為牛肉,檢出豬成分陽性。
她指出,依《食安法》規定,食品外包裝標示應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等項目。
另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以及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的標示、宣傳或廣告,如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事項,亦須標示於產品外包裝,如有標示不實可依規處4萬元至400萬元。
基隆市衛生局說,獲報後於去年12月11日稽查業者,但該公司基隆廠僅負責切割肉品,隔天移送台中市衛生局查辦該公司台中廠,在現場未發現不符合食品,目前已抽驗仍待檢驗。
嘉義縣衛生局表示,業者稱供貨給石二鍋芋香貢丸是在雞肉丸後製作,可能生產線未清理乾淨出現成分摻雜,該案在法規上沒有違法,並非不當摻雜,已輔導業者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