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先全國 桃園完善特教人力制度
教師助理員晉薪最高20% 國定假日比照《勞基法》工資給付 保障權益提升服務品質
桃園市政府積極強化特殊教育支持體系,114學年度已核配551名特教助理員投入校園服務,其中月薪制教師及學生助理員分別為20人及85人,時薪制教師及學生助理員則為162人及284人,教育局表示,以往只有學生助理員有服務時數晉薪制度,今年將領先全國讓教師助理員享有同樣福利,最高可比原時薪多20%,讓人才能夠穩定任職並留在桃園。
教育局指出,國中小設有集中式特教班的學校,每班至少配置1名教師助理員,桃園市共182人,協助教師教學與學生生活照顧。另針對安置於普通班或資源班、經鑑輔會鑑定為中重度以上障礙學生,或學期中出現突發特殊狀況者,學校可依需求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目前共369人。
教育局表示,為保障桃園市學校各特教助理員的權益,113學年度起率先實施時薪制助理員全聘期制度,寒暑假由市府協助續保勞健保,以往只有時薪制學生助理員有晉薪福利,為讓教師助理員穩定任職並為桃園市留才,更無後顧之憂照顧特教學生,教育局已規畫研擬時薪制教師助理員的晉薪方式。
教育局說明,若該名教師助理員經考核獲甲等,且完成每學年度在職訓練9小時以上者,可依累計服務時數晉薪,服務時數自113年8月1日開始計算,最高可加計20%,有效優化助理員的勞動條件,藉以提升工作士氣及對特教學生更友善的照顧。
另針對國定假日給薪部分,教育局提到,以往時薪制特教助理員是計日給薪,因此若平日遇國定假日休假時並未支薪,但為體恤助理員的工作辛勞,保障其工作權益及提升服務品質,今年起將比照《勞基法》給予休假,並維持工資給付,另將回溯114年8月至12月補發薪資。
教育局強調,透過制度化的加薪機制與多元保障措施,可有助於提升特教助理員的工作士氣與專業投入,也能穩定第一線支持人力、降低流動率,讓具經驗與專業的助理員長期留任校園服務,強化學校特教支持系統的完整性與持續性,讓桃園市特教學生能在更穩定、安心且具支持度的教育環境中成長學習。


